1,保密
商業秘密首先必須是處於秘密狀態的信息,不可能從公開渠道獲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具有商業價值的、已被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和其他商業信息。
2.機密
商業秘密與其他理論成果的根本區別在於商業秘密具有實際或潛在的實用價值。其實用性要求其信息必須能夠被應用、實施或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不是壹些抽象的概念或不能具體應用的理論。
3.實際
即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商業秘密信息的保密要求權利人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證該信息不會被外界輕易知曉,同時要防範內部人員或外部第三方的泄密。
4.價值
是指商業秘密本身所蘊含的經濟價值和市場競爭價值,以及實現權利人利益的目的。商業秘密的價值是法律保護商業秘密的目的,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利益往往體現為競爭優勢帶來的經濟利益。
侵犯商業秘密及其構成要件;
壹、侵犯商業秘密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與權利人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
秘密性,包括不公開性和秘密性。有價值,就是信息能給每個人帶來經濟利益。保密是指權利人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采取技術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