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地鐵文明地鐵(平安地鐵)宣傳公告禁止攜帶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軌道交通區域。地鐵安檢主要包括汽油(柴油)、氣瓶、氣溶膠罐、油漆、高濃度酒精、香蕉油、裝修用膠水、煙花爆竹、管制物品、爆炸物等危險品。
《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品進站乘車。危險品的目錄和樣式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布,並由軌道交通企業在車站內張貼。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操作規範設置安全檢查設施,有權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乘客應當予以配合。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拒絕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攜帶危險品的人員進站或者乘車;不聽勸阻,執意攜帶危險品進站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立即按照規定采取安全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公安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安全檢查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並依法處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