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從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來上海、回上海或途經該地區的人員,應盡快向所在村委會、單位(或賓館)報告,且不得超過抵達上海後12小時。
對所有來上海和從中國高風險地區返回上海或經過中國高風險地區的人員進行14天的集中健康觀察和4次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即在1、4、7和14天進行核酸檢測。
對所有從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來上海、回上海或經過高風險地區的人員進行了14天的嚴格社區衛生管理,並分別在1和14天進行了兩次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醫療機構、學校等相關單位加強健康碼檢查,協助來滬和返滬的教職工和學生落實相應的健康管理措施,嚴格落實相關人員來滬和返滬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開展7天獨立健康監測。
法律依據
第三十壹條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立即到達指定崗位,采取相關控制措施。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研機構應當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相互配合,集中力量開展相關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