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退休或達到退休年齡時。(3)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4)戶口遷出上海或定居國外時。(5)非滬籍員工調離上海時。(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沖抵。第(二)、(三)、(四)、(五)項情形,職工以銷戶形式足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歸職工所有。此外,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比如1老張買新房的時候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他覺得兩萬塊的余額遠遠不夠。他可以提取妻子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嗎?答: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的余額,但必須征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比如老王選擇壹次性付清房款,因為是拍賣行,還沒有拿到產權證。他能提取公積金嗎?答:不能,職工不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了購買公房,可以直接用公積金沖抵房款,出示證明後才能申請提取。同時,自員工自產證明出具之日起,有六個月的辦理期。六個月後未申請退出的,視為自動放棄。例3陳驍在上海工作,但他目前沒有社會保障卡。他該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答:根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符合申領社會保障卡條件的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出示社會保障卡,不符合申領社會保障卡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憑身份證辦理相關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