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的客戶可以從公墓購買墓地:
1,死者遺屬,材料:死者證明,死者配偶證明。
2、醫學上認可的絕癥患者,材料:相關有效病例證明。
3.未婚子女與已故父母合葬的,材料:已故子女的火化證明、戶口簿原件。
4.孤寡老人,材料:戶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年滿80周歲且年滿5周歲以上的老人,材料:身份證原件。
6.香港、澳門及海外華僑。材料:相關有效身份證明。
在上海購買墓地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需提供暫住證或居住證;
2.身份證:購買墓地需提供身份證明,購買者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夫妻雙方均適用):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適用於本市戶籍居民):買受人為上海市戶籍居民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聯系方式:購買者應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如電話、郵箱等,方便公墓管理部門聯系購買者;
6.購買資金:購買墓地需要支付壹定的費用。具體費用視不同墓地的位置、面積、類型而定,購買者需要準備足夠的資金。
綜上所述,以上材料可能因地區或具體要求而異。購買墓地前,應咨詢當地公墓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免影響購買流程。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五條
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通過存放骨灰和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火葬具體規劃,將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的新建和改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農村村民建立公益性公墓,經鄉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