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店家賣過期食品怎麽賠償?

店家賣過期食品怎麽賠償?

門店銷售過期食品的補償方式如下:

1.消費者可以拿購物券賠償銷售者或者生產者;

2.向消費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3、增加賠償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

4.如果消費者因過期食品造成身體損害,經營者還需要賠償醫療費用。

銷售過期食品商店的賠償責任:

1.商品貨款退款:過期食品消費者應獲得全額退款;

2.壹賠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家需要向消費者賠償支付金額的三倍;

3.醫藥費賠償:消費者因食用過期食品導致身體不適,商家應承擔相應的醫藥費;

4.精神損害賠償:在特定情況下,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商家支付精神損失費;

5.賠償其他經濟損失:如果消費者因此遭受其他經濟損失,商家也應該賠償。

總結壹下,門店銷售過期食品的賠償方式,包括消費者憑購物憑證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索賠,支付十倍價款或者三倍損失,不足壹千元的增加賠償金額至壹千元,賠償因過期食品產生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148條

消費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接受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接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損失;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 上一篇:山東省臨沂市什麽時候開學?
  • 下一篇:上海樂享墓地購買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