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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感謝熱心外賣,卻被網絡暴力殺害。家屬能怪網絡暴力和平臺嗎?

如果確定是因為上網跳樓,而不是因為其他原因,可以怪上網者和平臺!網絡沖浪者和平臺都有責任。網絡雖然可以隨意發表評論,但不是法外之地。網民應該知道,言論是有邊界和法律限制的,平臺有責任和義務攔截誹謗、辱罵性言論。

因為網絡暴力導致死亡,家屬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網絡暴力的證據,比如網絡惡霸的留言,然後報警,最後找律師起訴網絡惡霸和網絡平臺。

第壹,尋釁滋事罪!網民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辱罵、抹黑、貶低,都屬於網絡暴力。如果當事人因為這些言論自殺,網絡暴力者將以尋釁滋事罪定罪,死者家屬可以直接選擇民事訴訟,網絡暴力者最少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多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情節較輕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這個沒有犯罪的女人,但是確實在平臺上侮辱了摔死的女人,或者配合了網絡暴力,也是壹種犯罪。情節嚴重的,處10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

第三,損害名譽權!如果名譽受損,也可以起訴網絡暴力者,不用自殺。網絡暴力者要支付受害人的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害賠償,如果因為網絡暴力住院,還要支付住院費和誤工費。如果自殺,網絡施暴者將承擔嚴重後果,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不僅要坐牢,還要支付慰問金。

希望妳不要說的太快,也不知道什麽叫犯法。雖然言論自由,但也要文明上網,遵守法律,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侮辱誹謗他人隱私。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死者已經去世。我希望這將停止。不要把陌生的id變成看不見的刀,紮向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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