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博士後進站須提供備案證明);
(3)申請當年未滿40周歲(1981年1月65438當日及以後出生);
(四)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5)博士後流動站設置單位的博士後流動站應在2021 1當日或之後停站。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才發展基金2021受理通知書。
壹.申請人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註冊的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特別是上海市領軍人才團隊成員和本市博士後流動站單位的博士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壹)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博士後進站須提供備案證明);
(3)申請當年未滿40周歲(1981年1月65438當日及以後出生);
(四)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5)博士後流動站設置單位的博士後流動站應在2021 1當日或之後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