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院將進行審查並作出執行裁定:法院收到執行申請後,將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當事人的身份、請求執行的標的物是否正確進行審查。法院審查符合後,作出執行裁定,並通知申請人和被執行人。
3.法院向銀行發出凍結資金通知書:法院在作出執行裁定後,將向以被告工會委員會名義開戶的銀行發出凍結資金通知書,要求銀行暫停支付和劃轉被告工會委員會賬戶內的資金,以保全執行資產。
4.被告工會委員會提出的異議:工會委員會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和《凍結銀行資金通知書》後,對執行申請或執行標的有異議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異議申請。法院將在調查核實後作出是否受理異議的裁定。
5.法院發出支付令:工會委員會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駁回的,法院在重新確認執行標的和金額後,向開戶銀行發出支付令,要求銀行按比例從工會委員會賬戶中劃轉執行欠款,並將劃轉結果報告法院。
6.法院監督的效果:法院發出支付令後,還需要對銀行執行支付令的情況進行監督,確保申請人能夠及時收到到期款項。法院還需要在執行程序結束前,將執行結果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