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缺席判決與觀眾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決的,人民法院還應當向缺席的當事人宣布判決,並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送達判決書。缺席的壹方下落不明,沒有代理人,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在法院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公告,或者在報紙上刊登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天後,該公告應被視為已送達。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及副本。判決逾期,即發生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五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如果是原告,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被告方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條的規定,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