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時間玩手機是違法的,罰款100元。罰款是壹種行政處罰,只有行政主體才有行政處罰權。因此,單位沒有處罰權。但是,因勞動者的工作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金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