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最後壹個跑代理要不要賠?

最後壹個跑代理要不要賠?

代理人離家出走是有責任的,應該得到賠償,因為他參與了平臺的運營,並從中受益。在平臺閃電風暴案中,他面臨很大的犯罪風險,但代理人也是受害者。建議報警。

展開:

根據法律規定,詐騙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妳的金額小,還沒達到立案標準。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返還妳的資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事犯罪。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 上一篇:陜西壹名初中生上課走神,被物理老師送進醫院。老師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 下一篇:深圳男子陽性後謊報行程,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法律上如何定性他的行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