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以及原審原告。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以及原審原告。

法律分析:1。被上訴人與原審原告的關系是前者包括後者。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依法請求上級法院再審的訴訟行為及其引發的壹系列訴訟活動。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和證據移送上壹級人民法院。原審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出。

2.提交上訴請求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有符合條件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上訴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第壹百六十五條上訴狀應當附具。申訴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案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 上一篇:其他園林屬於什麽土地?
  • 下一篇:浙江工商大學電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