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被拐賣兒童在法律上需要贍養“養父母”嗎?妳怎麽想呢?

被拐賣兒童在法律上需要贍養“養父母”嗎?妳怎麽想呢?

我先給妳解答:被拐兒童不需要法律支持?養父母?。

對於這個問題,聽起來真的很可笑!被拐兒童的養父母本身就是違法犯罪的參與者之壹,想要被拐兒童明目張膽地養活自己,實在是幼稚無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養子女確實需要贍養養父母,但前提是養子女與養父母的收養關系合法,並在民政局合法登記。至於人販子拐賣的孩子,收養人壹般不可能到民政局登記。而且如果民政局知道他是被拐兒童,也不可能給他登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之間的收養關系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被收養的孩子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養父母對她好還是不好。

說到拐賣兒童,我們的第壹反應是人販子特別可惡。我們恨不得把這些人販子碎屍萬段,卻忽略了另壹個主體是收養這些被拐兒童的群體。他們看似無辜,看似拐賣與他們無關,但實際上正是因為他們的需求,才是人販子橫行的溫床。

讓我們考慮壹下。人販子拐賣的兒童如果不被收養、收買,人販子自然無利可圖,也就不會再拐賣兒童了。正是因為被拐賣的孩子?銷售?很好,所以很多人鋌而走險,毀掉無數幸福家庭的孩子!

從上面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婦女仍然是犯罪主體,那麽這些被收買的人在我們的話題之列?養父母?還是犯罪主體之壹,對他們不僅要支持,還要嚴厲打擊!

  • 上一篇:沙龍首先指的是哪個房間?
  • 下一篇:公平責任原則是什麽,在什麽情況下適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