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百科:受害,拼音bèihài,指被傷害和殺害。出自後漢《袁紹傳》。
命案詳解:命案[bèi hài]被殺。
《後漢書·袁紹傳》:“入時被殺,師徒俱失。”北魏李道元寫《水經註·泗水》:“楚平四年,曹操攻徐州,破之,顧之,避難於涪陵、夏秋等郡,在此被殺,男女十萬,泗水不流。”魯迅先生關於桀桀亭隔的隨筆:“最令人興奮的是,南社有幾個人替受難者編印遺作集。”
遭受災難。
《漢書·西南列傳》:“先帝所立之功,若不能毀,因其萌牙,早斬之,亦宜,若已成而再戰,宛氏殺之。”
受害的反義詞:1。廣金黨經常通過偷竊來騙取受害者的財產。
2.他受了這麽重的傷,妳還落井下石!
我們能希望的最好結果是沒有人死亡。
4.對於法院的不公正判決,受害者家屬感到憤慨,決定抗爭到底。
5.堅持:受害者堅持並指認了嫌疑人。
6.這個嫌疑人真不要臉。明明他做了壞事,卻把過錯推到受害者身上。實在是不可理喻。
7.第壹,妳必須賠償受害方的損失,賠償要到位;第二,爭取受害方的諒解,受害方會獨立為妳寫壹封諒解書;第三,受害方獨立寫了撤訴請求,交給檢察院。只有這樣,檢察院才能考慮不起訴。
然而,那些殘忍的人有能力殺死手無寸鐵的人,而受害者是在完成人道主義使命後返回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