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包括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局的主要職責是: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市制定的勞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綜合管理轄區內城鄉勞動就業、流動就業和涉外就業。
綜合管理轄區內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和鑒定工作。
實行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
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負責勞動信訪工作。
負責勞動法律普及工作,綜合管理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承辦勞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