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需要經常進行對賬,即將會計賬簿中記錄的相關數字與實物存貨、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核對。,確保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守則》要求各單位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對賬工作。
擴展數據:
會計對賬的主要內容:
1.賬證核對是指將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檢查會計賬簿記錄的時間、憑證名稱、內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會計憑證壹致,會計方向是否壹致。
2.對賬是指核對各種賬簿之間的相關數字。檢查不同會計賬簿的記錄是否壹致。包括:核對總賬中相關賬戶的余額;將總賬與明細賬核對。將總賬與日記賬核對;將會計部門的財產物資明細賬與財產物資保管使用部門的相關明細賬進行核對。
3.賬實核對是指各種財產物資的賬面余額與實際發生額的相互核對。檢查會計賬簿記錄與財產實際金額是否相符。包括:將現金賬面的賬面余額與實際現金庫存進行核對;
根據銀行對賬單核對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將各種材料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材料的實際金額進行核對;各種應收應付總賬的賬面余額應與相關債權債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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