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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企業資質新規

法律分析:根據最新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三級,即壹級資質、二級資質、三級資質。具體權限如下:壹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2)高度小於240米的結構。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1)高度在100米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2)高度在120米以下的結構;(三)建築面積小於4萬平方米的單項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4)單跨小於39米的建築工程。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1)高度小於50米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二)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的單項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4)單跨小於27米的建築工程。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壹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建築工程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2)高度小於240米的結構。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2)高度在120米以下的結構;(三)建築面積小於4萬平方米的單項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4)單跨小於39米的建築工程。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二)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的單項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4)單跨小於27米的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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