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股東人數必須少於50人,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原股東,以及公司設立後因增資、股權變動、公司合並而新增的股東;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有章程,沒有章程不得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不得設立無住所的公司。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註明。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應當由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