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1,實現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必要時對社會成員的基本保障,不是為了盈利;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盈利為目的;
2,實現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根據國家立法具有強制性,而商業保險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3.實施的主體和客體是不同的。社會保險由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籌集、管理和發放,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由保險公司管理,投保人可以是任何符合承保條件的人;
4.防護等級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雙方的約定和被保險人支付的保費金額。只要被保險人符合投保條件,有壹定的繳費能力,就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