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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中秦始皇聽了誰的建議?

秦律是秦朝法律的總稱。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采納了李悝的《法經》,將其改為法律,由秦國頒布。我查了壹下,應該是裏斯提了個建議之後做的。

為了維護國家秩序,李斯向秦始皇建議:時至今日,六國之心尚未臣服,應停止與秦不同的法律,重新修訂法規,使法律統壹,為全民所遵循。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命令大臣們對原有的法律進行修改和擴充,吸收了其他國家的有關規定,然後制定了完整嚴密的刑法體系,並在全國範圍內頒布。秦律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令、法律問答、表格和法庭訴訟。其內容包括行政機構的設置、官員的任免、軍事、外交、司法、監獄管理、社會治安、徭役邊防等。,而且每部法律都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和規定。這壹法律的實施不僅在當時是史無前例的,而且對以後朝代的法典制定也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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