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是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的哪些民事行為是無效的。

什麽是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的哪些民事行為是無效的。

1.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由民法部門采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它是表意的、有目的的,不包括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法律行為,具有法律適格性的特征,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嚴格名稱是“法律行為”。

第二,對於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除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外,其他民事法律行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自生的民事法律行為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無效。比如:未取得純粹利益而簽訂交易合同的行為、處分財產的行為、涉及人身權或受教育權的放棄承諾的行為。

三、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實施其他民事法律行為。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上一篇:《秦律》中秦始皇聽了誰的建議?
  • 下一篇:事業單位公共能力的基本知識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