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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化就業和靈活就業有什麽聯系?

社會化就業是個人不與企業及其所屬組織建立雇傭關系/勞動關系,而由組織直接與個人建立合作關系的壹種模式。雙方應遵循“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建立平等的業務承包合作關系。

靈活就業是指不同於固定全日制就業的就業形式。企業基於用工需求的高峰和低谷,按需靈活用工,雙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職勞動關系。從法律維度看,企業使用“靈活就業”可以分為建立非標準勞動關系和不建立勞動關系兩類。派遣、外包、非標準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都屬於靈活就業,與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的經紀人、獨立承包人、兼職/零工、自由職業者等社會化就業是靈活就業的組成部分。用友作為社會化就業的倡導者和實踐者,利用運營、財稅、人力資源等內外部多維度專家,推動傳統企業社會化就業的變革。同時,通過自身的多行業方案經驗,為社會化就業和轉型企業提供高效、安全、合規的壹體化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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