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什麽情況?
在打架的定性分析中,需要結合後果分析。如果只是造成對方輕傷,那麽壹般情況屬於普通治安案件,公安機關處以拘留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屬於民事糾紛;涉及故意傷害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會對相關人員采取刑事措施,並根據具體傷害情況(輕傷、重傷、致人死亡)進行量刑處罰。這時候,就是刑事案件了。
結夥毆打他人的認定標準是:
(1)兩個以上自然人毆打、傷害他人的;
(2)客觀上實施了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
(3)對方單獨是自然人;
(4)主觀上有實施團夥的意圖,即有集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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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