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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關於法律維護我國低保“應退盡退”的建議?

個人認為,隨著救助工作的開展和社會的不斷發展,很多低保戶的收入已經超過或遠遠超過了低保標準。為實現民政救助的公平性,落實國家救助政策,應利用好有限的民政救助資金,實現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該退”考驗政府的執政能力和智慧。如果處理不當,會造成不必要的上訪。甚至影響社會穩定。進而影響經濟建設的全局。如何做好低保“應退”工作?

首先,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低保回歸”工作,加大工作經費投入,加大對民政部門和鄉(鎮)幹部職工的培訓力度,打好“低保回歸”人才基礎,做好政策宣傳,爭取群眾特別是即將退出低保救助行列的低保戶的支持和理解。要利用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通過進村入戶宣傳、標語、黑板報、墻報、在市場上散發傳單等方式,宣傳低保“應退盡退”政策,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的影響,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其次,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對社區和村幹部的培訓,使他們成為做好“退壹切”、“還壹切”工作的行家裏手,嚴格執行“退壹切”政策,減少因業務不熟造成的失誤,杜絕不正之風。

第三,民政部門要定期和不定期派出檢查組到社區和村莊,調查和監督“歸還壹切”的工作,聽取群眾的呼聲,糾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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