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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要哪些材料?

符合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條件的人員,應當在司法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向其申請的設區市司法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復印件、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和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

身份證、學歷證原件需要現場查驗,查驗後當場返還。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提交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

擴展數據的註意事項:

1,設區市司法局逐級上報符合條件人員的材料;

2.根據省司法廳通知的時限,設區市司法局停止受理授予資格申請;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材料的,應當向區、市司法局說明原因,由區、市司法局決定是否受理;

3、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司法部的書面通知,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免收任何費用(含免費);

4、司法部批準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需要帶身份證原件來領取,不能代為領取)

百度百科-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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