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申請司法協助的條件和程序

申請司法協助的條件和程序

申請司法救助的程序是,申請人提起訴訟後,收到人民法院關於預付案件訴訟費用和執行費用的通知書,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救助的書面申請,以及本人的身份證明和能夠證明其生活困難的材料。當法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申請司法救助的法定條件時,法院將對申請人作出采取司法救助措施的裁定。

法律分析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的條件是:1,申請人的訴訟請求是追償贍養費或者扶養費,以及撫育費、撫恤金;2、申請人日常生活困難,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並領取失業保險金,或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危重病人;4.他的訴訟請求是追回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社會保險金、工資和經濟補償金;5.屬於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事故的受害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的;6、因見義勇為或者保護公眾利益不受損害,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需要獲得補償或者獲得適當經濟補償的;7.申請人是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的農民工。

法律依據

《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四十八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應當提交書面申請、起訴或者上訴時足以證明其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申請減免訴訟費用的,還應當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人民法院駁回當事人司法救助申請的,應當向當事人書面說明理由。

  • 上一篇: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
  • 下一篇:2022年深圳最新勞動法工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