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審查:法院收到申請後,進行立案審查,核實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立案條件。
發出執行通知書:案件成功立案後,法院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財產調查: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法院將進行財產調查,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采取強制措施:根據財產調查結果,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執行款的分配:如果執行款到賬,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分配執行款。
結案:當被執行人履行完義務或分配了執行款後,法院將結案。
監督實施過程的公正性需要從多方面入手,包括明確實施標準、公開實施過程、保障參與者權益、強化監督機構責任、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加強執行人員培訓、定期檢查實施效果、追究違法違規責任等。只有綜合施策,多管齊下,才能確保實施過程的公平性得到有效保障。
概括起來,提出執行申請後的流程包括立案審查、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調查、采取強制措施、撥付執行款、結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14條
執行完畢後,執行所依據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應當對已執行的財產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予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