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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法律分析:新農村的房子不能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屬於集體所有,禁止在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買賣和流轉。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房子建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所以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這是違法的。農村私房買賣中,買方名義上是買房,實際上是買地。在房地壹體的格局下,宅基地也被處置,損害了集體經濟組織的權益,是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已確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為工業、商業和其他經營性用地,並已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者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交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四至範圍、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前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轉讓或者出租,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書面合同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租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最高年限的出讓、轉讓、互換、出資、贈與和抵押,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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