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享受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相關報名條件和優惠措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申請律師執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實習活動,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暫停執業行為消失後,律師應當向律師事務所申請恢復執業。
律師事務所同意的,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其律師執業證書由備案機關交回。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律師執業年度考核中,將恢復律師執業的情況匯總並向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
註銷執業許可證:不再以律師身份執業;喪失部分或者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原執業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受到吊銷律師執業證書處罰的;與律師事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調離律師事務所,不再受聘於其他律師事務所。
考證的優勢
職業技能證書是指國家通過考核、鑒定、評估對妳的技能和能力進行評價,表明妳具有壹定的技能和能力水平。職業技能證書與工作和工資直接掛鉤。與學歷證書不同,學歷證書只能證明妳的受教育程度,而職業技能證書則表明妳有壹定的工作實力和水平。
職業技能證書代表妳的專業水平,也是妳開展對外工作的個人標簽和實力證明,方便個人工作。職業技能證書是企業或個人創業年審的必備資格。無論是投標、接項目還是向機構備案,都需要個人資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