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安排殘疾人數-在職殘疾職工人數)×××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
2、殘疾人數=上年度平均職工人數×0.5%。
備註:
1和2015年,深圳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1034元,其中寶安區為61126元,龍崗區為58770元。
2.今年,《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中的“80%”規定“每安置壹名殘疾人,每年按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繳納”調整為“60%”。
3.今年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起征點調整為每年20人,即每年20人以下的用人單位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麽交?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足額存入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以便市社保局代收。未按規定繳納的,將按《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