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國際仲裁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解決境內外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產權糾紛的仲裁機構。深圳國際仲裁院不以營利為目的,作為事業單位法人獨立運作,采用仲裁、調解、談判促進、專家評審等當事人約定或請求的法律手段解決爭議。
2.法律依據:《深圳國際仲裁院管理條例》第四條。
深圳國際仲裁院將公平、合理、高效地解決境內外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及其他產權糾紛。深圳國際仲裁院可以通過仲裁、調解、談判促進、專家評審以及當事人約定或要求的其他合法方式解決爭議。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深圳國際仲裁院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註冊,作為深圳經濟特區與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國際仲裁合作平臺,積極與境外仲裁機構及其他相關組織建立合作機制。
第二,仲裁費多少?
仲裁費的標準根據仲裁金額確定。壹般情況下,1000元以下的按40到1000元收取,以上的按壹定比例收取。當事人可以在申請仲裁時向司法機關咨詢了解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