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退保政策: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外地戶籍參保人員退休前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可在離開本市時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戶籍地。養老保險關系不能轉移的,經本人申請,可壹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壹次性生活費,結束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參保人員離開本市的,經本人申請,終止本市醫療保險關系,其個人賬戶余額轉入其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如果余額不能轉賬,會壹次性返還給我。用人單位在特區參保的職工或以個人繳費方式在特區繳納社保的深籍職工,在社保個人服務中心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和退(轉)保業務;
退保有嚴格的條件,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退保:(1)被保險人達到退休年齡,未滿15年繳費年限;(2)重復參保並終止勞動關系者可退保;(3)被保險人出國定居;(四)被保險人死亡;
特區內(即海關離職員工退保):特區用人單位參保的員工或以個人繳費形式在特區繳納社保的深籍員工,社會保險費的結算和退(轉)保業務在社保個人服務中心辦理;
社保局個人服務中心地點:福田區八卦嶺513棟2樓(八卦嶺派出所斜對面)。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