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受害人沒有受傷,攻擊者也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比如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2.如果襲擊者的行為構成犯罪,如故意傷害,將面臨刑事法律責任;
3.警方可能會先嘗試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攻擊者可能避免拘留;
4.如果調解不成或者打人者態度惡劣,警察有權拘留。
警方處理輕傷案件的程序:
1.接警:警方接到報警後,會記錄報警人的基本信息和案件的基本情況;
2.現場勘查:警察會到達現場勘查犯罪現場,收集可能的證據;
3.詢問調查:警方會詢問當事人、證人,了解案件詳情;
4.取證:收集包括診斷書、監控錄像在內的相關證據;
5.案件評估:根據收集的證據和調查情況,對案件的性質和處理方式進行評估;
6.法律適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是否立案,采取何種措施。
綜上所述,即使攻擊者沒有受傷,也可能仍然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如果行為構成犯罪,他還將面臨刑事法律責任。警察可以嘗試調解,如果成功,襲擊者可以避免拘留,但如果調解失敗或襲擊者態度惡劣,警察有權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