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規。該方法詳細規定了以下問題:1。資金來源:明確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來源,包括中央轉移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益、預算安排。2.資金分配:規定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的原則和程序,要求根據項目的需要和貢獻公平分配,各級政府依法按比例分配資金。3.資金用途:規定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範圍和用途。嚴禁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占用專項資金,並要求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審計。4.資金監管:規定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管機構和程序,要求各級政府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監管制度,加強專項資金後續監管。
發現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被挪用或占用怎麽辦?發現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被挪用或者占用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進行投訴。同時,相關監管機構應對此類行為進行嚴格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規,目的是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保證專項資金的合理使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為保證該辦法的有效實施,各級政府應嚴格遵守規定,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法律依據: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加強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