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2.
哥哥姐姐;
3.
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壹)祖父母;(2)兄弟姐妹;(三)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壹)配偶;(2)父母與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版權聲明:視頻內容由法牛問答與威爾遜共同錄制,法牛問答享有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或轉載。首席律師威爾森律師山東江強律師事務所求助人數:223粉絲:1003人電話咨詢Ta如何處罰酒駕無交通事故的未成年人;379如何處罰未經審核肇事逃逸的汽車;232如何主要補償已轉賣未過戶的原車;93 11沒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買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