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根據《網絡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哪些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

根據《網絡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哪些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

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

網信部門負責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進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上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

首先,網絡安全主要包括:

1,網絡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

2.網絡上系統信息的安全;網絡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即狹義的“信息安全”;

3、網絡上信息傳播的安全性,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性。

二、網絡安全的主要技術有哪些?

1.用於防止已知和可能的攻擊滲透到網絡中並防止網絡資源的未授權使用的相關技術。涉及防火墻、實體認證、訪問控制、安全隔離、網絡病毒和垃圾郵件防範、惡意攻擊防範等技術;

2.用於保護兩個或多個網絡安全互連和數據安全交換的相關技術。涉及虛擬專用網、安全路由器等技術。

3.用於監控和管理網絡運行狀態和運行過程安全的相關技術。涉及系統漏洞檢測、安全態勢感知、數據分析與過濾、攻擊檢測與報警、審計與跟蹤、網絡取證、決策響應等技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八條

擬由國家網信部負責統籌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 上一篇:如何寫民事起訴狀?
  • 下一篇:法律效力如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