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國方略,在功能上相輔相成,相互結合。
2.對於壹個國家的治理,法治和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者缺壹不可,不可偏廢。
3.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是治國的基本方略。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4.“法治”和“德治”就像壹個國家治理中的汽車的兩個輪子和鳥的兩個翅膀。
5.心理工作和思想工作是鳥的翅膀,車的輪子。兩者相輔相成,缺壹不可。
6.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行為
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讓這個制度和法律不會因為領導人的看法和註意力的變化而改變。改革已經進入關鍵時期和深水區。必須解決復雜的社會矛盾,解決社會轉型升級帶來的問題,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法治作為社會層面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之壹。既要重視法律的規範作用,又要重視道德的教育作用,既要加強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又要加強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