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頒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成本分攤管理試行辦法》,明確了2006年及以後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成本分攤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各類可再生能源中,風力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按競價確定;對生物質發電項目,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地區制定標桿電價,或者按照招標確定的價格執行;水電項目上網電價按現行辦法執行;太陽能、海洋能、地熱能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
標桿電價實現了兩個重要突破:壹是突破了國家高度集中的行政審批模式,實現了從計劃定價到市場定價的跨越;二是突破了壹機壹價的電價方式,實現了從個體成本定價到社會平均成本定價的歷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