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受到威脅可以報警嗎?

受到威脅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如果有人威脅,可以報警。當有人用言語威脅時,他們選擇報警。這種報警行為屬於第壹次記錄。如果對方有威脅言語,但沒有實際實施違法犯罪事實,被威脅人可以先向公安機關立案。壹旦被威脅人真的有什麽違法行為,警方會優先調查這個人,也就是提前給對方做標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社工主要做什麽?
  • 下一篇:沈陽戴口罩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