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夫妻分割遺產時,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先將* * *和全部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繼承。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繼承前需要分析生產
分析財產是指部分人通過協議、訴訟等方式按照壹定的標準與* * *分割財產,歸各人所有。財產分析壹般發生在大家庭的分家,繼承,夫妻離婚時財產的處理。壹般有兩種情況:
1.除另有約定外,遺產分割時,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 *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應分割為配偶的財產,其余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的,先分出屬於被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份額,其余為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