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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追認?

追認權是指法定代理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民事行為能力與他人訂立的合同的認可權,該合同自效力未定時生效。我有權通過具體的法律行為,使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成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追認是指事後的承認,使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成為有效的法律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粹有益或適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單純取得利益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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