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和追訴時效的區別?
1.追訴時效是針對犯罪人的。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已經立案偵查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2.訴訟時效是針對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的。權利人未在法定時效期間內行使權利的,在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勝訴權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犯罪在下列期限後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