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確定員工全年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數。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折算年假天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時,職工未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天數並支付年休假工資,但折算後不足1個完整天數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在本公司已過日歷天數÷365天)×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數。
?三、不能享受年假的五種情況。
?1,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2、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且單位按規定扣減工資的;
?3.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
?4.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
?5.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
?下壹年度不享受年休假的四種情況
?已享受當年年休假的員工,在年度內發生以下四種情形的,不享受下壹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
?1,請假累計超過20天且單位不按規定扣工資;
?2.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
?3.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
?4.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