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段時間以來,壹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縱和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及新疆、香港等各種借口,對中國進行造謠中傷,特別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依據本國法律對中國有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所謂“制裁”,粗暴幹涉中國內政。中國政府嚴厲譴責這壹霸權主義行徑,各界人士表示強烈憤慨。
為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自2021以來,中國政府多次宣布對相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
立法程序:
2021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議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反外國制裁法》草案。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依法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提交了審議結果報告和草案二次審議稿。
2021年6月7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舉行第壹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所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制裁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