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建議在深圳買小產權房。理由如下:第壹,小產權房這個概念是個偽概念。不存在小產權的問題。也就是說,房子可能是違章建築。該房屋未取得規劃許可、建設許可或開發許可。完全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很難保證購房者的權益。在未來政府治理越來越嚴格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對小產權房進行處理,所以現在無法評價這種處理方式。當然,也有人通過買賣小產權房獲得了相關利益。但是,在這裏,作為壹個法律問題,作為壹個律師,我們不建議妳買小產權房,因為這在法律上是沒有保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壹十五條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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