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是村民自治?

什麽是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就是讓廣大農民當家作主。

村民通過民主組織起來,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共同處理本村的壹切事務。其中,民主選舉是基礎,民主決策是關鍵,民主管理是基礎,民主監督是保障。

村民自治的核心內容是“四個民主”,即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因此,全面推進村民自治,就是要全面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村級民主決策、村級民主管理和村級民主監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處理自己的事務,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壹項基本社會政治制度。

民主管理的具體形式

民主管理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由全體村民討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明確規定村民的權利和義務,村級各種組織的關系、責任、工作程序,以及經濟管理、社會保障、村規民約、計劃生育等方面的要求,加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和村幹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綜合性章程,也是村裏最權威、最全面的法規。村民們形象地稱之為“小憲法”。村規民約壹般規定壹個突出的問題,如治安、護林、防火等。,作為村民的基本行為規範。

  • 上一篇:設立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
  • 下一篇: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的師資力量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