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平等主體是指民事主體的平等,即公民和法人參與民事活動以及在具體民事法律關系中各方地位的平等。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依據民法規範建立的法律關系只能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平等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同時,民事法律關系既符合國家的意誌,又體現了當事人的意誌,壹般是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自願建立的。只要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意誌進行的行為不違反法律,所建立的法律關系就受法律保護。另外,民法中的民事法律關系是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關系;民法調整社會關系就是賦予民事主體權利和義務。民法是實體法,也是私法。其保障措施主要是補償性和財產性。還應當看到,民法調整對象的平等性和財產性還表現在維護民事法律關系的手段上,即財產性賠償是民事責任的主要內容,懲罰性和非財產性責任不是民事責任的主要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