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從17年前說起:13歲還在為母親服喪的姑娘阿蕓,被貪財的舅舅賣給了壹個叫的老光棍為妻。因為大衛長得醜,阿蕓不同意這門親事,但是她打不過她叔叔,所以阿蕓做出了壹個大膽的決定,那就是殺死大衛。但是阿雲年輕,虛弱,而且是個女孩,所以當大衛睡著的時候,她用壹把菜刀亂砍,只砍掉了大衛的壹個手指,這就把大衛弄醒了。看到大衛醒了,阿雲丟掉了菜刀,轉身走了。
大衛不僅娶不到媳婦,還差點丟了性命,於是他向官員報告有人要殺他。知縣很快找到了阿雲,但阿雲沒有否認。他直接交代了整件事,不到壹天案子就破了。按照宋朝的法律,殺夫是要判死刑的,而且要逐級上報,審查後才能執行。最後,它甚至出現在宋神宗面前。宋神宗請司馬光與王安石商量。結果,王安石認為罪不該死的觀點得到了宗申的支持。不久,阿雲出獄了。
後來哲宗得勢,司馬光又派了壹批人起來,於是拿出這個民事訴訟復議。這壹次,阿雲就沒那麽幸運了,直接按照司馬光的意見被處決了。可憐的阿雲姑娘到死也不知道。這個看似普通的民間案件,卻被卷入了兩派的鬥爭,甚至被載入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