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斷手寫收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從收條的內容和簽發人的主體能力來分析。只要出具收據的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收據內容合法,出具收據的人親自簽字確認,這個證據就具有法律效力,與是手寫還是打印無關。如果收據是當事人自己手寫的,即使不按指紋,也具有同樣的具體法律效力。只要寫收條的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就具有法律效力;寫收條的時候要註意以下事項:寫收條的時候壹定要數清具體收到的錢數,做到準確無誤。如為他人代領,應在標題中使用“代領”字樣,文末使用“代領”字樣。收據的語言壹般比較簡單,篇幅也往往短小精悍。不要改變。數字應該大寫。如果是欠條,要寫清債務的金額和幣種,或者貨物的數量和名稱、質量、規格或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原因,歸還日期,逾期付款的法律後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確切名稱。最後債務人要簽字,並簽名記下簽發日期。借據除上述事項外,還應寫明借款期限、利息(或租金)、逾期付款的罰息(或違約金)。收據除上述相關事項外,還應載明法律後果,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代理合同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